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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我縣于 2013年1月提前建立了城鄉統一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一、什么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由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是一項福利加保障的社會保障制度。 二、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在戶籍所在村(社區)辦理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三、個人繳費標準: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5000元 26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每年繳費一次,可以根據本人收入情況每年自主變更繳費檔次。 四、政府補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大的優惠政策,是政府對城鄉居民參保給予補貼。政府補貼分為三部分:①基礎養老金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 70元;②繳費補貼。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75元,繳費即補,多繳多補;③對困難群體的優惠政策。對殘疾人、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家庭等繳費困難群體,政府給予代繳保費或增加繳費補貼。 五、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標準目前為每人每月 7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全部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六、待遇調整: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為鼓勵長繳多得,對繳費超過 15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加發1元基礎養老金。 中共將樂縣委宣傳部 將樂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



